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鸿峰环保 ● 固废处理专家

清洁生产审核公示


发布时间:

2018-04-18

清洁生产审核公示

由于我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(盐酸等危险品;排放:SO2、NOx和颗粒物等污染因子)被列入名单之中,因此我公司属于双有企业。根据福建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4月9日公布了闽环保科〔2018〕30号文件《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及调整名单的通知》,我司被列入名单之中。2018年5月启动了本公司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,于2019年4月完成本轮的审核过程。
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公示我司的基本情况(即:企业名称、法人代表、企业所在地址)及审核前(2017年度)的生产情况(即: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、数量、用途,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、浓度和数量,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,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)。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。公示信息内容如下表: